针对未成年人受不良网络信息影响、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于本宏就建议,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社交媒体保护性管理规定,明确将十六周岁设定为未成年人注册使用社交类平台的“数字成年年龄”。
而在2025年底,澳大利亚针正式实施针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社交媒体全面禁令。随后,英国、法国、西班牙、丹麦、挪威等西方多国纷纷跟进“一刀切”禁令,引发全球关注和讨论,当时国内就有声音呼吁跟进效仿。
我们讨论这个问题,首先得在中国语境下。第5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2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80.1%,社交媒体用户占网民整体的98.6%。其中,19岁以下网民占18.1%,中国网民人数和青少年触网比例在全球都是最多的。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禁令生效后,当地青少年马上开始想办法规避年龄限制,刷脸用亲属的,或者借用别人信息注册,令监管政策难以落地。
未成年人作为网络原住民,其成长环境已深度嵌入数字社会,社交媒体不仅是他们获取信息、维系社交的重要工具,更是参与公共生活、发展自我认同的必要场域。与其将它视为洪水猛兽,不如正视其作为数字时代基础设施的现实价值——它既是发展之源,更是成长之机。
我们现在AI、互联网的发展要比欧美国家速度快,本来就是在弯道超车。如果这时候盲目跟风那些发达国家,去学澳大利亚、美国、欧洲那样操作,相当于自断后路。
法治层面,我参加过一些立法工作。从“十四五”规划开始,国家就注重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2024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模式强制落地、个人信息保护强化、网络欺凌零容忍等核心制度。
2024年11月15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提出未成年人模式建设的整体方案,推动时间、内容、功能“三大优化”。今年3月1日起,《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四类需治理的信息,要求平台不得通过算法或生成式AI向未成年人推送风险内容。
还有一点很重要:我们国家是强政府、强教育,西方国家是比较自由开放的教育。相对来说,我们的学生比较听老师的话。家校联动,家长和老师都有高度的自觉去管理这个问题。即便你“一刀切”断掉,其实断掉的是学生回家以后的使用。家长当然觉得大快人心,但从使用本身来说,孩子也少了很多接触这些媒体、获取学习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机会。就算我们放开使用,其实家长和老师也会管理好。
第一是抓使用时长。比如周末能用多久,平时学习完了每天能用多久,我们可以跟孩子商量好。我们可以规定平时每天就30分钟,周末1-2个小时,总量要控制。因为我们的研究做了很多,如果对青少年儿童的社媒使用时长不加以限制,他们一天刷手机6-8个小时,甚至以上都是正常的,这对大脑很不利。
包括评论区那些网络暴力、游戏直播领域的乱七八糟内容,确实还很多。我自己平时做研究也经常会发现,上面还是有很多不良信息。这方面我觉得以后制度设计上,不能光看平台纳了多少税,也得看他们社会责任的履约情况。
具体而言,一是在平台内容的算法治理上,需置入媒介可信度参数,并提升权重和公开算法,优先推荐被政府、专家、媒体核查等多方认定“可信的”内容,而不是抓眼球的内容;二是在平台技术层面,可推广智能监测系统,用大模型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识别虚假信息并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三是在平台监管制度层面,可推行“信用保证金”制度,用于不履责、不良信息等发生时的违规赔付。
我们做过调查,发现西方国家因为这方面教育启动得早,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欧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在做。他们的孩子在创造素养、安全素养这些数字素养上,比我们未成年人的总体分数要高。包括他们的家长,成年人的素养也更高。
我个人感觉我们的很多互联网方案和制度设计是值得向欧洲、亚洲、非洲这些地方输出的。因为我们的网民基数大,而且我们在发展中国家里是做得比较好的。他们应该跟着我们学,而不是我们去跟着澳大利亚或者西班牙这些欧洲国家学。